教師和幼兒應該有這樣的權利

教師和幼兒應該有這樣的權利

教師和幼兒應該有這樣的權利

   隨著管理體制的改革,幼兒園的自主權得到增強,不少幼兒園都擁有了自主的管理權和決策權。但是,是不是權利下放到幼兒園,或者說幼兒園園長這一層就足夠了呢?我們認為,幼兒園應該給教師權利,讓他們參與幼兒園的管理、決策以及課程內容的選擇及制定;教師應該給幼兒權利,讓孩子參與班級的管理和課程的設計。

首先,教師和幼兒應該具有參與權。

教師有權利參與幼兒園的管理與決策,充分發(fā)表對幼兒園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,領導者與教師群策群力,能使幼兒園的管理和決策更具有科學性。教師參與幼兒園的管理與決策,會使教師始終以主人翁的身份關注幼兒園管理的全過程,增強責任感,提高工作效率。幼兒有權利參與環(huán)境創(chuàng)設,參與選擇活動內容、玩具及活動材料,會使他們感到這是我自己的活動,自己的活動是自由的、是自己感興趣的活動,也會使他們感到自己與同伴、老師共同參與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