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《剛要》體會

學習《剛要》體會

學習《剛要》體會

  

――學習新《綱要》的一些體會

教育部頒發(fā)了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(試行)》,其中從多方面對幼兒教學提出了新的目標與要求,下面,我將從藝術教育的角度,結合自己多年幼教工作中的切身體會,談談對新《綱要》的理解。

  一、創(chuàng)設均等的機會,促進幼兒不同層次的提高
   新《綱要》中指出“在藝術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,要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和需要,讓每個幼兒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養(yǎng)。對有藝術天賦的幼兒要注意發(fā)展他們的藝術潛能。”這兒特別重視對人文的關懷,對幼兒的關注,這也充分體現(xiàn)了當代的兒童觀"給每個幼兒均等的機會,通過教育讓每個幼兒都有不同層次的提高"。在以往我們的幼兒教育中確實存在著許多有失公正的地方。在我周圍有一些老師們偏愛那些模仿力強,很會領悟教師意圖的幼兒,把他們歸為能力強的有才藝的一類。教師對他們另眼相看,指導得更為詳盡,而一些所謂"能力差"的幼兒,老師總認為他們是很難"開竅"的,就聽之任之,放手不管了。這樣就造成"好得更好"、"差得更差",兩個極端對幼兒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,也是值得我們反思的。同時家長在藝術活動中也應從正確的角度評價幼兒,在教學中我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位家長,他總是說自己的孩子歌不如別的孩子唱的好聽;膽量沒有別的孩子大;性格沒有別的孩子開朗;其實這個孩子在教師的藝術熏陶和培養(yǎng)下已經從各個方面有了很大提高。我們評價一個幼兒應縱向比較,不要橫向比較,只要幼兒在自身基礎上有一點提高,我們教師和家長都應給于鼓勵。所以我們專業(y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