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定陶:八名未成年被告人被適用緩刑

山東定陶:八名未成年被告人被適用緩刑

山東定陶:八名未成年被告人被適用緩刑

  山東省定陶縣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,堅持懲治教育并舉,盡量使用未成年人容易接受和理解的方式、語言進(jìn)行訊問,在公訴意見中把證實犯罪、分析犯罪原因、法制宣傳教育、指明前途等內(nèi)容結(jié)合起來,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認(rèn)罪服法,同時根據(jù)案情在庭審中依法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。去年以來,該院共對8名未成年被告人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,均被法院采納。(郭華 楊艷玲)

《檢察日報》2004年11月20日